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
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是指企业职工代表在企业管理中所处的位置。在我国,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简言之,就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代表者、实施者和职工权益的维护者。我国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主要是由四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首先,政治因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国体的阶级性质,决定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阶级地位。同时工人阶级又是当今社会中最先进的阶级,他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着引领和推动我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肩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无论是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是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需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及主力军作用,都决定和保证了广大职工群众可以享受到真正的民主,享受到当家作主和参与管理国家、管理企业的权利,而这正是职工代表在企业地位的政治条件和政治基础。 其次,经济因素。对生产资料和占有关系是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职工群众在企业中地位的经济基础,有什么样的所有制,职工群众在国家和企业中就有什么样的地位。就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股份合作)企业而言,企业的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且还在这些企业中直接以一定形式和生产资料紧密结合。企业是全体职工的利益共同体,职工与企业共命运,同呼吸,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催生了职工群众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而且激发了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迫切愿望,而这也正是确立企业职工代表地位的良好经济条件和经济土壤。问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应该说非公有制企业虽然产权制度不同,但实行民主管理却没有所有制界限。这是因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虽然不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他们作为劳动者的一方,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经营者都是企业风险的承担者,更为重要的他们还是劳动力资本的所有者、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是企业的主体,因此,他们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而从政治层面看,这也是职工群众国家主人翁地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具体体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经济地位及依法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夯实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地位的基础。 第三,法律因素。我国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依法设立和受法律保障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而职工代表大会又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组成,因此,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就不仅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而且受其保障。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由它的全体劳动者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2)我国《企业法》依据《宪法》规定,对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在总共六十九条的《企业法》中,涉及职工民主管理的就占了十四条,其中包括“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等。 (3)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在研究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在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4)我国《工会法》对作为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会如何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等。 (5)《工会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中,还分别对国有、集体和其他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形式、职权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总之,上述我国一系列有关保障企业职工民主权利的法律规定,坚实了企业职工代表的法律地位,并为其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四,与企业中各相关方关系的因素。企业职工代表在企业中的实际地位,除受前述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因素的制约外,还受企业中与各相关联方关系的影响,即必须与各相关联方的位置相对应,否则企业职工代表就不可能有自身的准确定位。对职工而言,职工代表即是职工中的一员,又是他们中选出来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代表;对党委而言,职工代表又必须接受其领导,在参与企业管理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企业行政而言,职工代表应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意愿要求,参与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对企业管理实行民主监督,但同时也要着眼于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长远利益,在与企业协商合作中求共赢;对工会而言,职工民主管理是依法有组织进行的,而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因此,职工代表必须在工会具体组织下,才能通过职工代表在会形式,充分发挥作用。 总之,以上四个方面的关系是互相依存、互相配合,又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制约的关系,它们共存于企业管理制度中,由此也就准确确定了企业职工代表的定位。 企业职工代表的地位即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受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企业党政工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创造条件、搭建舞台,为职工代表提高地位、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由此来推动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发展,并进而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职工代表自身也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能力,在更好地履职和发挥作用中,充分显示和提高自身的实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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