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
为全面反映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现状,进一步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公司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我们于7月份组织开展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题调研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800份,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现状、实际效果及经验:
(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现状
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公司女职工是一支充满朝气的队伍,在企业发展进程中一直担当着重要角色,无论是营业前台还是营销一线,公司全体女工都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在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公司领导十分关注这支队伍的健康成长,始终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的职责,作为服从服务于大局的主要手段,从源头维护做起,全力支持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为女职工撑起了一支“保护伞”。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于2008年5月顺利完成签定工作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实际效果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全面、细致,围绕女职工孕、产、哺乳期的休息、休假、待遇的落实,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卫生保护设施的改善,女职工妇科疾病的普查、卫生费用的发放标准、生育保险参保以及男女同工同酬、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晋职晋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
一是明确了专项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专项合同的形式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工权益维护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进一步表明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有一定的重大意义;
二是确保了女工权益的有效落实。把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以合同形式进一步明确和固定下来,更加具体地界定了女职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权益,有效地督促了公司严格、快速执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各项规定。
三是专项合同的签订激发了女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从调研中发现,几乎100%的女工认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保护女职工的利益有作用,专门为女工签订合同让她们觉得自己是企业的一份子;从这点可以看出,专项合同的签订无疑增强了女工对企业的信赖感,提高了女工的企业忠诚度。
四是女职工维权找到了法律的武器。女工们普遍认为专项合同的签订使得她们说话有底气了,维权有依据了,工作更安心了,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了。
五是为建设和谐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女工们认为企业为她们着想,她们更应该为企业担忧,更应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使广大女工有了家的感觉,特别是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广大女工表现出了以企为家、同舟共济的高度责任感,成为了推动企业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
(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之所以顺利实施,主要得益于“四个一”:
第一、我们有一个端正的态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始终态度端正,思路清晰,步骤明确,这是保证合同顺利签订的基础;
第二、我们有一个良好的氛围。我们组织全体女工认真学习合同内容,明确意义;携手相关人员和部门积极参与,共商大计,形成了一个和谐、民主、奋进的工作氛围;良好的氛围成为了专项合同顺利签订的助推剂。
第三、我们有一个有力的支持。我们积极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主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寻求共识,求得支持;这是保证合同顺利签订的关键;
第四、我们有一个中心的保证。我们始终认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有法可依,切合实际,同时在维护女工权益的基础上必须以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这是保证合同顺利签订的核心。
二、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主要作法和各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在签订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分步骤实施,力争实现公司按时、保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目标;为此我们成立了由工会办牵头、女工委、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法律顾问室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合同的签订工作。我们十分注重各部门的整体联动,密切配合,曾5次组织有关部门学习、讨论、磋商有关内容,特别是合同的法律依据、现实操作等方面,人力资源部、法律顾问室等部门都给予了专业指导,全力推动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形成了工会运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全员学习,营造氛围,夯实基础
为确保《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在公司顺利签订和有效落实,我们开展了“三级大讨论”活动,首先是公司工会依托27个分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全体女工和工会人员开展了全公司的讨论、学习活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各分工会上报了讨论意见和建议;其次公司女工委组织全体女工委员开展了详尽的讨论,逐字、逐句、逐条学习,结合实际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了综合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律顾问室、工会办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开展讨论、协商,使之更加成熟、完善;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就合同的条款和签订,对人力资源部、工会办、综合办、财务部等部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委员等人员进行专门辅导,为合同的顺利签订和推行打下基础;与此同时,我们通过《长沙电信报》、企业网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准确定位,多方沟通,求得共识
一切以企业发展为中心是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核心因素。我们在开展该项工作时紧紧围绕企业中心,积极寻找女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共同点,保证女工权益维护工作和企业自身的共同进步。通过全体学习、讨论协商,多方沟通,使公司全体员工逐步认识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是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快速发展为核心,是对集体合同的补充和完善,是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从机制上规范企业行为的有力举措,从而达成了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普通员工的共识,消除了公司认为签订合同会对公司利益带来影响的担心,使部份员工和领导实现了由不理解到理解的转变,为顺利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打开了我们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关键之门;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准确定位,求得公司各方面支持,特别是公司领导的认同,是保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
(四)结合实际,突现特色,全面推进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公司女工大部分集中在生产一线,而绝大多数都为派遣工,担当着直接与客户面对面的服务工作,工作角色举足轻重。为此我们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开展中,争取了公司支持,积极维护女性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将女派遣员工和正式女职工一视同仁,使她们平等地享有保险费、卫生费、健康体检等女职工特殊权益,极大地提高了女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构建了维权的长效机制。
(五)循序渐进,健康有序,形成机制
我们着眼构建女职工维权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循序渐进,健康有序。
1、制定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有效地预防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办法,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设立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等部门主任、工会办相关人员以及部分单位的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
2、制定了《集体协商办法》
在涉及企业发展和女工合法权益、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问题时,我们根据《集体协商办法》,由公司行政方和女工方代表参加,开展平等对话,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分为定期协商会议和不定期协商会议。定期协商一般在职代会和签定《集体合同》期间举行;不定期协商是在协商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召开协商会议。
3、制定了《职工代表视察制度》
为促进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日常性民主管理,推动公司职代会各项决议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贯彻落实,调动广大女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职工代表视察制度》。职工代表视察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对基层全面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督促检查;基层若有侵权情况,我们随报随查,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检查情况。
4、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代表可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在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时,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审议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5、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
我们把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和女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会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通过职工代表视察和年底工作目标检查,凡发现基层各单位有不落实现象或侵权行为,工会办均会采取切实措施,进行考核。
6、建立了履约责任制度。
我们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的履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纳入目标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到位。
7、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
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实行全过程公开。组织职工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总体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作为考核集体合同履约工作的依据,报公司行政方。
三、存在问题
从我公司当前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和重视力度不够,部份人认识上有误差。部分人认为:企业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就涵盖全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条款在集体合同中已经体现,没有必要再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这种认识在领导、职工两个层面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二)《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和完善需进一步加强。企业在发展势头好时,对各项条款内容的实施都会打开方便之门;而企业处于逆境时,落实的速度和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不是十分顺畅。
(三)女职工孕产期有保护条例,但对于孕产期员工的备员无明确规定;
原因:由于营业前台是发女职工为主的单位,且大多数是待孕或生育期的女职工,如果一个单位或营业厅同时有几个女职工同时怀孕,势必造成营业厅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建议增加对孕产期女职工的补员条款;
(四)对于营业厅年龄较大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无转岗的规定;原因:营业厅是企业的窗口,代表企业形象,年龄较大(40岁以上)的女职工已不适合在营业前台工作。建议增加对年龄较大女职工的转岗条款。
四、建议
(一)要加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尽管调查问卷中很多女职工认为签订专项维权合同没必要,但从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作方面来讲,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是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签订维护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是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有效载体,是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权益源头参与的有效形式。
(二)要加强对企业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让员工认识到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力争《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除了必要的公示以外,还可以配合不定期座谈、资料册的发放、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感知。
(三)要加强女职工素质教育。一是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法制教育,特别是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教育。文化素质是制约她们提高技术、开拓、创新、不思进取的主要因素,教育她们要不断学习新技术,学习新知识,不断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强女职工的思想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体现一名女性的价值,做一名合格的时代女性。女职工素质的提高,女职工才真正理解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有关女性职工特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得以认真执行的前提条件。
(四)提高女工专职干部的待遇。目前女工专职干部在工会基本属于工作量最大、而职位最低的状况,说不起话,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建议对工作有特色而又表现突出者,提高岗位职数;同时每年举办1期女工干部高级培训班,引导女工干部把握规律,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这是新形势下工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女工委工作层次的有效途径。
(五)健全女工委员培训制度.。为做好《女员工权益专项合同》工作,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要不断加强女员工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女员工组织作用,对工会女职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建立一支精通女员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协商程序与协商技巧,具有较高的开展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协商队伍,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中的作用。
(六)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工会女职工组织除了依靠工会组织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要整合力量,如联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定期对企业落实女职工权益专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对侵犯女职工权利的企业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